我想在证券公司销户,但是证券公司就是不想给我销,说什么也不销,我该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08:02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50
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资金卡、协议有最好也带上!关联银行卡!
你只需要销资金户就可以
,如果有时间可以多呆一天就可以亲自办理三方的取消,如果没时间可以协商让券商服务人员帮你撤销!
如果不是强制性销户,资金户5年没动多可以不动;
如果动过就必须要取消!
需要提前把资金全部转出,必须是转户前至少一天!
券商会有个结息!这个就直接打到你的资金卡,所以你要销掉还需把结息的转出去!
如果利息不多可以不要
如果股东卡不在可以补办,销户有些券商不用补办,有些要补办!大概需要最多3天,效率快不拖两天内
销资金户需要支付少量费用,不多的一点点而已!如果前面开户没交开户费,或许你要补交开户费
需要咨询可以继续问或者加我咨询!觉得回答可以请采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5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监管局文件
----------------------------------------------------------
京证机构发(2010)6号
关于加强证券营销人员执业行为管理
切实规范转户销户行为的通知
辖区各证券经营机构:
近段时间以来,辖区部分证券营业部的营销人员采取代客户办理转销户手续,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涉及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的信访投诉数量有所上升。为规范辖区机构营销行为,维护辖区证券市场秩序,我局召集辖区部分证券经营机构召开证券经纪业务座谈会,就如何营造北京辖区公平、有序、和谐的市场环境,避免市场无序竞争以及提高辖区机构信访处理工作水平和客户服务质量进行了探讨。证券经纪业务营销行为的规范是我局今年重点工作,将在采纳各机构有益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辖区违规营销行为的监管。现将相关监管要求强调如下:
一、 切实落实相关监管要求,规范转户、销户行为,提高客户服务质量
2009年,我局接到多起涉及证券营业部拖延、劝阻、拒绝办理客户转户、销户的信访投诉。部分证券经营机构客户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高,业务流程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客户转销户不畅;或为追求市场份额、完成考核指标等,强行挽留客户。
上述人为*客户转户、销户的行为,损害了客户合法权益,影响了正常的客户交易和市场秩序,对证券经营机构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我局于2009年4月下发《关于规范转户销户行为提高客户服务质量的通知》,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严格按照《证券法》有关规定,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转户、销户行为,并提出明确开、转、销户业务流程;建立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部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方式,努力提高客户服务质量等4项具体要求。辖区各证券经营机构应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客户转户、销户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我局将根据*机构部相关要求,对人为*转、销户行为的信访投诉事项,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辖区1家证券营业部当月累计被投诉3次以上的,我局将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实确实存在不规范行为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我局将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辖区内通报等监管措施。
二、 加强管理,切实规范营销人员执业行为
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应进一步完善业绩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应将营销人员收入与客户账户数量、客户交易量简单挂钩,避免营销人员片面追求客户开户量、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应进一步加强证券营销人员管理,强化其合规意识,明确要求营销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严禁从事下列行为:(1)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等事宜,(2)干涉或代客户决定开、转、销户选择;(3)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4)唆使、冒充客户恶意投诉竞争对手。
三、 积极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及时报告重大情况
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切实承担起对营销人员的管理责任,积极妥善处理因证券营销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及信访投诉事件。对在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证券经营机构应保持高度警觉,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判断、及时处理,遇到重大情况及时向我局报告。
我局将持续关注各证券经营机构营销行为的规范性,尤其是客户账户转入、转出户数及资产转移等情况,定期汇总分析相关数据,并结合信访投诉工作,对客户转入较为频繁及投诉举报较多的证券营业部采取现场检查、定期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查实的恶意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地招揽客户等违规营销行为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辖区内通报等监管措施。辖区各证券经营机构应从整个行业发展出发,积极维护北京证券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有序、和谐的市场环境,促进首都证券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51
现在很多证券公司 客户的户头如果半年不操作就自动给你销户了,我的户头就是半年没有用被自动销户的,你把钱全部转出来,等着他们给你销户就行了,这个是不收任何滞纳金或者费用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50
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资金卡、协议有最好也带上!关联银行卡!
你只需要销资金户就可以
,如果有时间可以多呆一天就可以亲自办理三方的取消,如果没时间可以协商让券商服务人员帮你撤销!
如果不是强制性销户,资金户5年没动多可以不动;
如果动过就必须要取消!
需要提前把资金全部转出,必须是转户前至少一天!
券商会有个结息!这个就直接打到你的资金卡,所以你要销掉还需把结息的转出去!
如果利息不多可以不要
如果股东卡不在可以补办,销户有些券商不用补办,有些要补办!大概需要最多3天,效率快不拖两天内
销资金户需要支付少量费用,不多的一点点而已!如果前面开户没交开户费,或许你要补交开户费
需要咨询可以继续问或者加我咨询!觉得回答可以请采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5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监管局文件
----------------------------------------------------------
京证机构发(2010)6号
关于加强证券营销人员执业行为管理
切实规范转户销户行为的通知
辖区各证券经营机构:
近段时间以来,辖区部分证券营业部的营销人员采取代客户办理转销户手续,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涉及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的信访投诉数量有所上升。为规范辖区机构营销行为,维护辖区证券市场秩序,我局召集辖区部分证券经营机构召开证券经纪业务座谈会,就如何营造北京辖区公平、有序、和谐的市场环境,避免市场无序竞争以及提高辖区机构信访处理工作水平和客户服务质量进行了探讨。证券经纪业务营销行为的规范是我局今年重点工作,将在采纳各机构有益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辖区违规营销行为的监管。现将相关监管要求强调如下:
一、 切实落实相关监管要求,规范转户、销户行为,提高客户服务质量
2009年,我局接到多起涉及证券营业部拖延、劝阻、拒绝办理客户转户、销户的信访投诉。部分证券经营机构客户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高,业务流程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客户转销户不畅;或为追求市场份额、完成考核指标等,强行挽留客户。
上述人为*客户转户、销户的行为,损害了客户合法权益,影响了正常的客户交易和市场秩序,对证券经营机构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我局于2009年4月下发《关于规范转户销户行为提高客户服务质量的通知》,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严格按照《证券法》有关规定,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转户、销户行为,并提出明确开、转、销户业务流程;建立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部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方式,努力提高客户服务质量等4项具体要求。辖区各证券经营机构应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客户转户、销户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我局将根据*机构部相关要求,对人为*转、销户行为的信访投诉事项,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辖区1家证券营业部当月累计被投诉3次以上的,我局将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实确实存在不规范行为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我局将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辖区内通报等监管措施。
二、 加强管理,切实规范营销人员执业行为
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应进一步完善业绩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应将营销人员收入与客户账户数量、客户交易量简单挂钩,避免营销人员片面追求客户开户量、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应进一步加强证券营销人员管理,强化其合规意识,明确要求营销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严禁从事下列行为:(1)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等事宜,(2)干涉或代客户决定开、转、销户选择;(3)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4)唆使、冒充客户恶意投诉竞争对手。
三、 积极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及时报告重大情况
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切实承担起对营销人员的管理责任,积极妥善处理因证券营销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及信访投诉事件。对在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证券经营机构应保持高度警觉,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判断、及时处理,遇到重大情况及时向我局报告。
我局将持续关注各证券经营机构营销行为的规范性,尤其是客户账户转入、转出户数及资产转移等情况,定期汇总分析相关数据,并结合信访投诉工作,对客户转入较为频繁及投诉举报较多的证券营业部采取现场检查、定期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查实的恶意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地招揽客户等违规营销行为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辖区内通报等监管措施。辖区各证券经营机构应从整个行业发展出发,积极维护北京证券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有序、和谐的市场环境,促进首都证券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51
直接当着营业部打证监局电话 一打一个准儿 营业部老总都会被揪出来 *规定客户转户销户自愿 任何人无权干涉
你是济南吗 0531-86106973
我是济南证券从业人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51
现在很多证券公司 客户的户头如果半年不操作就自动给你销户了,我的户头就是半年没有用被自动销户的,你把钱全部转出来,等着他们给你销户就行了,这个是不收任何滞纳金或者费用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52
很简单,去营业厅,不消就在大厅闹
闹的他没法工作,毕竟他们不对,个人有权利开
户和消户,他们无权干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51
直接当着营业部打证监局电话 一打一个准儿 营业部老总都会被揪出来 *规定客户转户销户自愿 任何人无权干涉
你是济南吗 0531-86106973
我是济南证券从业人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52
很简单,去营业厅,不消就在大厅闹
闹的他没法工作,毕竟他们不对,个人有权利开
户和消户,他们无权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