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残疾证,鉴护人是男方,男方要离婚,能离掉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07 00:03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9 06:11
没有任何规定一方是残疾人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是否判决双方离婚是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是否充分决定的。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9 06:12
一是关键看你们感情破裂没有,这才是离婚的条件,二是如果破裂离婚,女方需要变更监护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