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犯了什么罪会被记录在档案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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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8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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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2 00:02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一是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二是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
三是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所以,案件材料是不会自动消除的。除非被处理人死亡一段时间后,公安机关会作为过期档案处理掉。
综上所述,行政拘留其实就是对某一种已经能够认定的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处罚,所以肯定会留下案底,也就是要被记入档案,记录和案底一样,永远不会消失。关于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法律依据:《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一、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二、审批表;
三、传唤证(回执);
四、讯问记录,
五、调查和证据材料;
六、检查交代材料;
七、裁决书;保证书;
八、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
九、解除拘留通知书;
十、申诉及复议材料等。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