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6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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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3 03:01
2023南宁小学地段生划分最新如下:
(一)本市户籍学生
1、基本原则:南宁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2、本市户籍生源优先入学原则:各公办小学在本校招生服务地段内采取登记入学方式招生,如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按程序全部录取;如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应先录取本地户籍生源。
如本地户籍生源也已超量的,则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排序录取,录满为止。地段学校录满后仍超量的本地户籍生源则先由学校进行登记,再由城区教育局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录取。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基本原则:随迁子女以及父母双方户籍在南宁市城区以外,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市区工作;父母双方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与其提供的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一致,且在兴宁区辖区内,可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优先安排原则:公办学校招收本地户籍生源后如有空余学位的,空余学位用于统筹安置符合入学基本条件、同等条件下排序靠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均满1年及以上的,其随迁子女申请政府安排入学时应优先排序。
如公办学校学位仍不足的,则由城区教育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到辖区有空余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