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不应有的伤害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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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5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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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7 19:18
防卫超过必要限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不应有的伤害是指超过必要限度部分。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7 19:18
当遭受人身攻击时,超过防御范围,反而对攻击者展开的攻击行为,也就是法律规定的防卫过当。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7 19:19
过限,过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