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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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6 07:05
开荒地村里收回的补偿,参考村里给予提高地力方面的补偿,实际操作中一般每亩2000元到3000元之间。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