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4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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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9 19:47
驾考有效期三年考完科目一开始算:1、根据2013年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公安部123号令)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2、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3、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