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6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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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6 13:56
残疾人判刑要坐牢吗残疾人判刑要坐牢的,除非残疾是智力残疾,也就是所谓的精神病人,在我国刑法中,不会判刑的只有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什么是刑罚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并起到改造罪犯、保护社会和警醒世人的作用。根据《刑法》第32条、33条、34条的规定,我国刑罚种类有:(一)主刑。所谓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于个体犯罪,只能适用一种主刑,不能适用两种以上的主刑。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4、无期徒刑。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附加刑。所谓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也称从刑。附加刑的特点是: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有以下三种:1、罚金;2、剥夺*权利;3、没收财产(三)专门针对外国人的驱逐出境。《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该刑罚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残疾人,只要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犯罪行为的,都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是聋哑人,可以从宽处罚。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条68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68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