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6 11:3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1 22:08
如果噪音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数值,不管什么时候都算是扰民,晚上十点以后,如果还是发出噪音的话,当然算是扰民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1 22:08
那要看你所谓的民是多大年龄的人,一般老年人休息的比较早,大概*点钟就已经休息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1 22:09
不算扰民时间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1 22:09
有明文规定的时间表了,应该不是在那扰民的时间。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1 22:10
1、影响人休息的声音叫噪音。国家规定夜间22:00到第二天6:00,如果噪声超过规定排放标准(80分贝以上)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的属于噪声污染。居民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
2、噪声的管理部门并不只有环保部门,一般来说,工业企业生产噪声、商业经营固定设备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属于环保部门管理,社会生活噪声中的人为噪声,音响喇叭以及居民室内娱乐噪声等属于*机关管理,铁路、飞机等交通噪声也有各自的管理部门。
3、另外,国家噪声方面的法律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其它都是地方法规。扰民是指具有某种影响力的人或组织粗暴对待相关民众利益的作法,一般指噪声扰民。
《防治法》第二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