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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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5:45
严格的来说这是不合法的,对方使用银行转账付款的话,那么付款的抬头是哪个,开票就要对应那个抬头才行,否则从财务角度而言,就会出现一个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5:46
收款人开票给付款人,肯定开对方付人的名称。
追问但是现在就是要开总公司的名称,开票方要求出个证明但是具体不会写追答
开票方要求出个证明,对所得税法无作用的。
开票抬头名称错误,付款方有权拒绝,将*退还收货方为作废,然后收款方重新开具*,否则用任何方式修改视为白条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