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0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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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4 17:45
于 结婚 彩礼 纠纷的处理,最高人民*关于适用《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三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 结婚手续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该解释基本上是采用目的赠与说的观点。因为我国不承认婚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请求返还不可能基于违约要求返还所赠财产。只能以婚约解除后,结婚目的已不能实现,返还彩礼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了。如果受赠人仍持续占有彩礼,则构成了 不当得利 ,赠与人有请求返还彩礼的权利,受赠人依法有返还彩礼的义务。 在具体审判实践中,对司法解释中第一种情形和第二种情形返还彩礼,都比较明确,但针对第三种情况出现了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界定问题以及结婚时间长短和彩礼多少等问题,对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界定,属法官自由裁量权范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对婚前赠送万元以上彩礼的纠纷,如果没有特殊的生活生产来源。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足以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个别一些偏远农村,甚至几千元也会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在这里是比较好界定的。但有些返还彩礼纠纷中还存在结婚时间长短的问题和彩礼多少问题,司法解释未作进一步规定,但问题是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彩礼,最后因种种原因 离婚 ,婚姻的长短和数额不考虑,亦有失公平,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审判人员一般将返还彩礼的条件中又酌情加入了一般以结婚时间2年为限,数额较大的,宽泛到3年,这样做虽然没有什么法律依据,但根据我国国情和人们的习俗,大部分当事人都能够接受。同时,在返还彩礼时还要考虑男女双方在婚姻失败中的过错程度,结合以上各种情况,综合解决 彩礼返还 问题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 起诉解决彩礼纠纷的,此时按照 民事纠纷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其实的一方需要首先承担一个 举证责任 ,不然的话最后的判决可能就会对其不利。而此时提供的材料纠纷视听资料 证据 ,只要是满足了证据三性的,那么就会认定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