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06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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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4 08:16
《本草纲目》记载:“酒后食芥及辣物,缓人筋骨。”酒性本为大辛大热,芥及辣物,又皆属热性,刺激性较强,二者同食,不亚于火上加油。
生火动血,贻害无穷,平素体征阳盛阴虚的人更不宜同食。另外,只要是辛辣动火之物,都会刺激神经,扩张血管,更助长酒精麻醉作用,使人疲惫痿软。所以二者不可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