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05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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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8 04:55
男子为认识三天的女朋友花费一万多,我觉得这个钱可以追回。
段先生是一名单身的大龄男青年,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合适的女士,罗某。
段先生和罗某在网上聊了三天后,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罗某一开始对段先生表现的特别热情,每天早安晚安不停,第四天更是直接跟段先生说她对他十分满意,可以将他介绍给自己妈妈认识。
在商量过后,段先生和罗女士决定带着罗女士的母亲一起去新密市区吃饭、逛街。
在逛街过程中,罗女士的母亲看中了一套服饰,总价是1万4千元,段先生本来没有想要买单,但是罗女士一再提醒他要好好表现,所以他最后掏钱给罗女士的母亲买下了这套不便宜的衣服。
在给未来岳母娘买下了好衣服后,段先生原本以为罗女士会因此对他更加满意,结果一回家就发现罗女士将自己拉黑了。
段先生后来又试图通过其他途径联系罗女士,但是一直被罗女士拒绝,最后他无奈在网上曝光了自己的遭遇并报了警。
在警方的帮助下,段先生终于见到了罗女士,但是罗女士不仅不愿意归还钱财,居然还说自己不认识段先生。
最后在段先生拿出了衣服的*和服装店的视频后,罗女士才承认了此事,罗女士的父亲也承诺将在明年下半年之前归还段先生钱。
罗女士的做法是无耻且违法的。她与段先生刚刚确定恋爱关系,不应该要求段先生为自己的母亲买如此昂贵的服饰,这样做十分不厚道。
而且罗女士在要求段先生买单的时候,明明是说给段先生好好表现的机会,是建立在以后好好发展两人关系的基础上的,但是她却在段先生买单后就将他拉黑,这已经涉嫌欺骗段先生情感和钱财。
综上所述,段先生的损失可以追回。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8 04:55
可以,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收钱方的行为属于不正当得利应当将收取的万元钱退还给李先生,否则李先生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还可以申请*开据协助调查函,由微信公司来协助调查。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8 04:56
如果有实名认证的转账记录是可以追回的,如果是现金消费可以查消费记录并追回消费物品,在不退还物品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报警。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8 04:57
不可以的,因为对于我们来讲都是要看待事物有明确的目标,但这个产业链刚刚好是没有触碰到法律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