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05 06:40
共6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1 13:46
问题1:答:乙方的损失不应由施工单位承担。《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做了相关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如果建设单位为提前获得投资效益,在工程未竣工验收前提前投产或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等问题,建设单位要承担责任。故乙方的损失不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而应由违规的建设单位承担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1 13:40
问题1:答:乙方的损失不应由施工单位承担。防水是非主体和基础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擅自使用的,又以使用部分不符合约定质量,主张权利,不予支持。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1 13:43
双方都违法 各自认倒霉。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1 13:41
谁给你的房子你找谁.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1 13:43
不是太了解 还是找相关人员吧 祝你早点知道!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1 13:38
双方都违法 各自都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