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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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6 01:58
法律分析: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抵押合同还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7、质押合同还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物移交的时间性8、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