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过期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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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7:26
专利的有效期是与正常缴纳年费一并存在的,请查看木子专利代理中心为您提供的以下内容:
滞纳金的缴纳
(1)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最迟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交费时间超过规定交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收滞纳金,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一个月的,每多超出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例如,缴费时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两个月,滞纳金金额为年费标准值乘以10%。
(2) 首次缴纳数额不足时年费滞纳金的计算:专利权人再次补缴时,应依照实际补缴日所在滞纳金时段内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缴纳的全部年费滞纳金。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5月5日至6月5日,滞纳金为45元,但缴费人仅缴纳了25元。缴费人在6月7日补缴滞纳金时,应依照实际缴费日所对应的滞纳期时段的标准10%缴纳,该时段滞纳金为90元,所以缴费人还应补缴滞纳金65元。
(3) 办理恢复手续时年费滞纳金的计算:专利权人因专利权终止办理恢复手续时,年费滞纳金应按当年年费全额的25%缴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7:27
一年多了,看来已经不行了,恢复全力的费用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受到专利局发出的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其权利将不予恢复....要不重新来吧 呵呵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7:27
看有没有超过半年,没有的话还可补缴并缴滞纳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7:28
交年费和滞纳金,继续维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7:28
没办法了。修改一下内容重新申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