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与保险问题求助解决!急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22 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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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8 08:43
1、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干了一年都没有签正式劳动合同,单位属违法行为,可以主张你的权益。
2、公司调整工作时间,也是不对的,双休日按你们的说法折算是两天半一休,改为三天一休明显超时,全年折算下来,工休日只有91天,国家法定的工休日是104天,也就是说每年公司应支付13天的加班工资(按200%计算)。
3、关于要提前一个月辞职,劳动法是由规定的,必须提前30日将你的辞职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可厚非。
4、你要想主张你的权利,首先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的方式,通常行不通,所以你只能找当地劳动部门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才能讨回公道,如果仲裁不利,还可以到*提起诉讼,但必须先仲裁。
5、上述1、2两条,法律依据非常充分,劳动仲裁或*肯定会支持你的主张,不会输的。
6、这样做肯定会涉及单位,单位也会给你穿小鞋,这就需要你权衡利弊了,大不了辞职走人,也有点骨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8 08:43
1、你应该找劳动局,将问题说出来。
2、他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而且除了保险外,他还应该支付双倍工资给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8 08:44
想辞职的话就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