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05:4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8:12
直接向供电所缴费单位说明即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电费缴纳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用户用电容量超过其所在的供电营业区内供电企业供电能力的,由省 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供电企业供电。
2、地方各级*应当按照城市建设和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 城乡供电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变电所、区域配电所和营业网点的用地。 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划的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变电所、区域配电所和营业网点的用地上,架线、敷设电缆和建设公用供电设施。
3、公用路灯由乡、民族乡、镇*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有关 部门负责建设,并负责运行维护和交付电费,也可以委托供电企业代为有偿设计、施 工和维护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8:12
你可以给房东协商,这一次你替他交电费,算是预支的房租。他交错的费用,有他自己协商解决不就完事了。祝顺!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8:13
拿着缴费的凭证(*或收据)去电力局的营业厅退钱,再重新交咯!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8:13
可以凭交错电费的记录去供电公司,请工作人员帮助协调,退回电费。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8:12
直接向供电所缴费单位说明即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电费缴纳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用户用电容量超过其所在的供电营业区内供电企业供电能力的,由省 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供电企业供电。
2、地方各级*应当按照城市建设和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 城乡供电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变电所、区域配电所和营业网点的用地。 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划的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变电所、区域配电所和营业网点的用地上,架线、敷设电缆和建设公用供电设施。
3、公用路灯由乡、民族乡、镇*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有关 部门负责建设,并负责运行维护和交付电费,也可以委托供电企业代为有偿设计、施 工和维护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8:12
你可以给房东协商,这一次你替他交电费,算是预支的房租。他交错的费用,有他自己协商解决不就完事了。祝顺!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8:13
拿着缴费的凭证(*或收据)去电力局的营业厅退钱,再重新交咯!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8:13
可以凭交错电费的记录去供电公司,请工作人员帮助协调,退回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