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分包出现人员伤亡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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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9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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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08 21:09
工地分包出现人员伤亡的赔偿是:
1、工人受伤,可以直接找实际施工人索偿。工人参加建筑工程施工,一般是受包工头、小建筑公司等实际施工人雇佣,在无重大过失或故意的情况下受伤的,实际施工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实际施工人不赔偿或无力赔偿的,受伤工人还可以找分包人、总承包人、发包人索取相应的赔偿。
3、建筑工人在工地上受伤,一般属于工伤。工伤发生后工人应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批准后去具备一定的医疗鉴定机构做工伤鉴定,然后拿工伤鉴定书和单位协商赔偿。
劳务分包工人工伤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该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票据应该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需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综上所述,工程分包过程中,提供劳务一方伤亡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