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24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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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1 00:32
《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于2023年12月21日发布。
《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是为充分利用国家空域资源,规范空域划设和管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及其补充规定制定的方法,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于2023年12月21日发布。
《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提出,依据航空器飞行规则和性能要求、空域环境、空管服务内容等要素,将空域划分为A、B、C、D、E、G、W等7类,其中,A、B、C、D、E类为管制空域,G、W类为非管制空域。
《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要求,A、B、C、D、E类空域应当实现通信和监视覆盖,G类空域应当实现监视覆盖。经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特别批准,航空器可按照目视飞行规则在A类空域飞行,以及超过*速度在C、D、E、G类空域飞行。
不同空域类别的服务内容
1、A类空域:为所有飞行提供空中交通管*务,并配备间隔。
2、B类空域:为所有飞行提供空中交通管*务,并配备间隔。
3、C类空域:为所有飞行提供空中交通管*务。为仪表和仪表、仪表和目视飞行之间配备间隔;为目视和目视飞行之间提供交通信息,并根据要求提供交通避让建议。
4、D类空域:为所有飞行提供空中交通管*务。为仪表和仪表飞行之间配备间隔,为仪表飞行提供关于目视飞行的交通信息,并根据要求提供交通避让建议;为目视飞行提供关于仪表和目视飞行的交通信息,并根据要求提供交通避让建议。
5、E类空域:仅为仪表飞行提供空中交通管*务。为仪表和仪表飞行之间配备间隔,为仪表飞行尽可能提供关于目视飞行的交通信息;为目视飞行尽可能提供关于仪表和目视飞行的交通信息。
6、G类空域:仅提供飞行信息服务,不提供空中交通管*务。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