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2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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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01:36
23日考研时间:2023年12月24日至25日。
知识拓展:
一、第十五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第十六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第十七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