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2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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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12:28
重新学习并且重考科目一
一、处理流程
1、应该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参加为期7日,每天8个学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2、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你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3、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4、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5、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二、被扣12分的行为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辆
2、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切记,五年内不能在考驾照!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4、造成交通事故逃逸,且未构成刑事责任
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7、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8、车速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三、注意事项
如果有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意思就是扣分达到了24分或以上的,首先,需要去接受车管所为你安排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而如果成绩合格了这还不算完事,10日内,还要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通过,驾驶证就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