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我的钱,是去年欠的有收条,请问法律上有时效期吗?几年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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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0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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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18:56
其实你这个问题并不简单:
1、如果你的合同凭证中(也就是欠条)有约定还款日期,则该诉讼时效为一般时效,期限为二年,从约定的那个还款日期起算。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2、如未约定还款日期,则你随时都可以向其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你给他的还款宽限期起算二年。(也就是你让他在某日还钱起算二年。)
3、诉讼时效还可以适用中断、中止和延长。你会遇到的情况主要是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中断情形(也就是你催款或他同意还)。期限从你催他还款期和他同意的还款期起算二年。下面是比教复杂的内容:
具体如下:一、诉讼时效的中止
(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概念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139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适用条件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
二、诉讼时效的中断
(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确认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和事由,“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
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出现即引起时效的中断(具体事由后述)。
2.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均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而且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3.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从而法定事由发生之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与重新计算的时效期间没有关系,在此种意义上,民法学称诉讼时效中断为根本性障碍。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三、诉讼时效的延长
(一)诉讼时效延长的概念
诉讼时效延长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我国《民法通则》对于诉讼时效的延长也有明文规定,诉讼时效延长具有不同于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特点。具体表现在,它是发生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而不是在诉讼时效过程中,而且能够引起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是由人民法院认定的。延长的期间,也是由人民法院依客观情况予以掌握。
(二)诉讼时效延长的适用条件
1.延长诉讼时效所依据的正当理由(事由)是由人民法院合依职权确认的,因为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法律不可能将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情况全部地加以规定。当出现中止和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之外的事实即特殊情况,造成权利人逾期行使请求权时,有必要授权人民法院审查是否作为延长时效的事由,以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而所谓特殊情况而不指权利人由于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诉讼时效的延长适用于已经届满的诉讼时效。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力,而由人民法院决定适当延长一定的期间。
四、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适用
根据《民法通则》的立法精神和司法机关的有关规定,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均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而最长诉讼时效则仅适用延长的规定,却不适用中止和中断。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18:56
二年之内都有效。不过,越早越好,建议尽早委托律师起诉,否则会越来越麻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18:59
如果你在2年内不起诉,你会丧失胜诉的权利。
就是说超过2年,无论如何法院都会判你败诉。借条的效力不会灭失,只是还不还你钱全凭你朋友自愿,法院不会用强制手段帮你要欠款。
所以你如果想走司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要尽快行动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18:55
首先要看在欠条上有没有约定还钱的时间,有约定还钱的时间的,在约定时间到其后,如果他没还钱,在法律上最长时效为两年,你可向法院起诉,过了两年因过了诉讼时效了,法院不再受理。
如果没有约定时间的,这种情况下比较麻烦,一方面,你随时可找他还钱,另一方面,他可以以没有约定时间来推脱,就是说再等个十年八年再还钱也是他的权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最好你还是找他另出一份借条,约定还钱的时间,在约定时间到期后两年内,他没还钱,就可向法院起诉。
记住一点,有效时效是两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18:57
应该是两年吧。有没有有效期那要看你的那个收条是否合法,当时有公证人吗?或者有人给你做证对你都有好处的。
朋友欠钱是不准备还你了吗,最好私下解决,弄到法庭对谁也不好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