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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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54
法律分析: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烟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十六条 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或区市*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通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