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9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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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14:46
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若要确认其股东资格,需要证明如下要件事实: 一、隐名出资人确实已向公司实际出资; 二、隐名出资人与公司及其他股东已对其成为公司股东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三、隐名出资人能够证明其以股东身份行使过 股东权利 ,比如参加股东会、指派董事、获取分红等事实。 《 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 法规 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