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一个月以后,公司找我签,我不签,提出辞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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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8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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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09:48
详细看了你的描述。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的主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单位有义务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第三款、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该条法律就明确限制单位以多次短期劳动合同侵害劳动者的行为。所以,明确规定单位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你可以去仲裁,仲裁是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一般和劳动局在一起。仲裁请求,我建议你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是你平均工资,一年按一月主张,你4年双倍就是8个月工资。理由是:单位拒绝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严重违法。你有权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并解除劳动合同。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有问题留言~ 来自天津海洋律师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09:48
如果是你个人意愿想辞职的话,这种情况下是没有赔偿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09:53
员工自己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自动离职的,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如果劳动者是因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等原因离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