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9 13:1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6 05:22
房子是婚前购买的,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视为对女方自愿赠与,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赠与人有权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受赠与人,不动产的赠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在 不动产登记 簿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就办理了登记手续,已经履行了有关手续,视为对妻子的赠与。从法律层面上讲,该房子以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6868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