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7 13:2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1 21:01
按照《赣州市不符合非机动车国家标准有动力装置驱动的两轮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规定,“申请办理临时通行标志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如销售发票遗失的,可以凭售车企业销售发票存根联复印件或车辆所有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的车辆属申请人所有的证明和本人有关情况申告说明,或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等相关文书;(三)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如合格证遗失的,可以凭生产、销售企业同一品牌型号的车辆合格证复印件,或实际车型目录和本人有关情况申告说明替代。 ” 非机动车上牌工本费13元(其中非机动车号牌12元/副,登记证1元/本),“超标车”上牌工本费33元(其中“超标车”临时通行标志(即号牌)32元/副,登记证1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