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8 06:5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9 17:28
(2004年1月15日)
一、2003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取得的主要进展
(一)加强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用地保障,积极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
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到2003年末,全区耕地面积为6055.8l万亩,年内耕地增加49.05万亩。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面积稳定在5070万亩(338万公顷,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达到耕地总面积的85%。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并略有增加的目标。
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努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有效供给能力。全年共审批各类建设用地项目l 80件,总用地面积9.25万亩,保障了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日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经济发展用地需要。
积极为吉林台水电站、恰布其海水利工程、塔里木河综合治理、西气东输、奎一赛高等级公路等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提供用地调查、审查报批、勘界等服务,保证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狠抓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有所好转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受到了国务院联合督查组的好评。
大力清理整顿违法违规用地,初步遏制了违法乱批滥占耕地的势头。截至目前,共清理查出违法违规用地10756件,制止、查处和整改964 l件,正在查处1115件。清理各类园区33个,其中国务院批准的8个,自治区批准的8个,地(州、市)、县(市)越权违规批准的17个。针对清查出来的问题,各地正在进行整改。
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全面促进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目前全区绝大部分市、县(市)开展了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有51个市、县(市)成立了土地储备机构,42个市、县(市)设立了,土地交易大厅,实现了窗口服务、信息化自动查询、“一站式”服务办公。
2003年全区土地收益预计17.2亿元,同比2002年的10.4亿元净增加6.8亿元,增长69.9%。市场配置国土资源的机制基本形成。
(三)矿产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市场不断健全和完善
地质矿产勘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对外开放与合作范围进一步扩大,社会各方面投资探矿的积极性明显增强。2003年,全区实施非油气地质勘查项目681项,投入资金2.95亿元,新发现了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矿产地19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工作进展顺利,塔里木盆地地下水勘查取得重大成果。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强。2003年,全区共有各类矿山企业2922个,开发利用矿产86种(包括石油、天然气)。生产原油2140万吨,天然气50亿立方米,固体矿产矿石产量6727.82万吨。实现矿业总产值350亿元(石油、天然气305亿元,固体矿产45亿元),矿业产值占到自治区工业总产值的28%。民间资本开发矿产的积极性得到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矿山企业数占65%以上。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已签订与外商、港商合作勘查开发矿产资源项目6个,合同和协议吸引资金人民币2.35亿元。与区外合作勘查开发矿产资源项目7个,合同与协议吸引资金人民币15.84亿元。
矿业权市场开始启动并逐步完善。全区有13个地(州、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采矿权有偿使用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有偿出让采矿权267个,收取采矿权价款2491.55万元。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力度加大。全年征收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2.5亿元,超额完成了全年的征收任务。
(四)加强地质环境管理工作,防灾减灾取得新成效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建立和实施了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险情巡查、灾害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初见成效。去年全区共发生有一定规模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50起,直接经济损失2252.13万元,较2002年减少8522.87万元。
认真组织、指导和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完成对伊犁等区域地质灾害调查面积195956.86平方千米,调查路线66624千米,调查235个乡(镇、场)、2910个行政村,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1794个,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924个,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1009份,为开展减灾防灾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进展顺利。目前已从国家争取到矿山地质治理、地质灾害预警工程和地质遗迹保护项目10个,资金到位1915万元。
地质遗迹保护取得了重要进展。完成了奇台县硅化木—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和布尔津县喀纳斯湖国家地质公园前期地质调查和申报工作,可填补我区国家地质公园的空白,促进地质遗迹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提升旅游资源的品牌和知名度,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五)测绘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基础测绘工作取得新成果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积极推进测绘管理职能到位。基础测绘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在天山北坡与重要经济区带开展了1∶1万地形图基础测绘工作;“数字新疆”建设和新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开始启动;“西部大开发新疆省级政府地理信息系统试点项目”(9202项目)和省级基础测绘设施建设项目(新疆单位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基础设施建设主战场,组织实施了前期测绘、勘界工作;完成1∶1万地形图基础测绘1000多幅,面积2.5万多平方千米。测绘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地图市场得到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科技兴测、数字化测绘建设有了新的发展,“新疆国土资源环境信息系统”、“西部县市挂图工程”(新疆部分)分别通过国家和自治区验收。其中“新疆国土资源环境信息系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测绘工作对自治区经济的服务保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2004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增强国土资源对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坚持把严格保护耕地、促进集约用地,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坚决保护基本农田,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五个不准”。进一步稳定我区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大力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实现从耕地数量的保护向质量和生态管护的转变,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严把征地和土地转用审批关,从严控制征地规模,坚决落实对非农建设用地“六个不报批”的规定。加强地籍管理,完善供地政策和标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经济发展用地需要。严格按法律和政策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和安置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加大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力度,落实占补平衡,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开展对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全面调查城市建设用地使用和供应情况。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二)继续抓紧治理整顿,大力规范国土资源市场
认真落实国务院联合督查组2003年对我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的意见,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继续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严禁低价协议出让土地。要充分发挥土地登记对土地市场的监管作用,严把土地登记关口,严禁通过土地登记使非法用地合法化。
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专项治理,加大对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监督管理力度。重点整顿布局不合理的小矿,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的行为。
(三)积极推进矿业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与合作的力度
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对自治区重点开发建设的吐屋铜矿、大南湖煤矿等重要开发项目,提供支持,做好服务。在准噶尔盆地南缘地区先期开展煤层气的潜力评价工作,并适时筹资勘查。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合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鼓励各类资金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进一步向国内外开放探矿权采矿权市场,积极支持矿产资源风险勘查工作,对投资勘查发现可开发的矿产地,保障其优先依法申请获得的采矿权;投资勘查工作所获取的探矿权、采矿权可依法转让。
(四)认真做好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和转用中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我们一定要依法加强管理,督促及时落实安置政策措施,及时按规定的补偿标准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建立征地价格听证制度。注意认真调处各类土地、矿权纠纷,处理好利益关系,加大查处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妥善处理国土资源方面的群众信访问题,重点抓好集体访、重复访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坚持严格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国土资源工作,必须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作保障。一是始终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国土资源各项工作。经常性的认真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媒体的监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切实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落实执政为民措施。四是认真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人才战略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增强队伍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五是按照中央关于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坚决按照中央、自治区的决定和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协调衔接工作,确保全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能、编制、经费、人员和装备落实到位。六是对干部队伍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七是深入开展创建自治区文明系统活动。在全系统倡导刻苦学习、认真思考、用心做事、务实廉洁、开拓进取的风尚,树立为民、务实、廉洁的形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正之风,为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在自治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原载《新疆国土资源》200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