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9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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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9:37
五级: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六级: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痛(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体短缩4cm以上;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双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以上及咬合关系改变,经手术治疗者;七级:骨盆骨折后遗产道狭窄(未育者);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一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一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功能障碍者;单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八级: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12以上者;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有功能障碍者;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开口困难,颜面部凹陷畸形不明显,不需手术复位;双侧多根多处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九级: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十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如果当事人在交通事故或者是在工作中出现胳臂骨折的情况,应当立即去做司法鉴定。当事人在做司法鉴定的时候一定要重视司法鉴定的结果,如果没有司法鉴定结果,就不能够知道行为人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程度,就没有办法更好的进行损害赔偿。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鉴定原则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