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吴英案现在又什么新进展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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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3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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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13:27
吴英案进展:
2007年2月13日:吴英被刑拘
曾因创造“一夜暴富”神话而引起海内外关注的浙江“东阳亿万富姐”吴英,日前被浙江省东阳市*刑事拘留。目前,东阳市*已经着手对吴英下属的“本色集团”进行清产核资,该集团700余名员工已由市*垫付工资,相关处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2007年3月16日:吴英被批准逮捕
经东阳市人民*批准,26岁的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被刑事拘留37天后,于16日被浙江东阳市*逮捕。
2008年2月25日:浙江*受理吴英涉嫌非法集资案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已正式受理了检察机关对东阳亿万“富姐”吴英及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检察机关指吴英及本色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七亿多元人民币,同时被起诉的还有林卫平等七人。
2009年12月18日:吴英因集资诈骗一审被判死刑
金华市中级人民*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09年12月28日:吴英不服一审死刑判决提起上诉
在上诉状中,吴英提出5点上诉理由,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希望二审*依法改判。
2011年4月7日:吴英二审当庭承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浙江省高级人民*在金华市中院开庭,进行吴英案的二审。吴英的辩护律师二审仍为吴英做无罪辩护。吴英当庭认罪,承认此前东阳市*对她“非法集资公众存款罪”的公诉。
2012年1月18日:浙江高院二审维持吴英死刑判决
浙江省高级人民*对吴英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复核。
201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未核准吴英死刑 发回浙江高院重审
最高人民*受理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死刑复核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了全部卷宗材料,提讯了被告人,现已复核完毕。4月20日,最高人民*依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重新审判。
2012年5月21日:吴英集资诈骗案重审改判死缓
浙江省高级人民*经重新审理后,对吴英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4年6月5日,东阳市*牵头成立了由*、*、国土、房管、国资、工商等多部门人员为处置小组成员、副**任组长的“吴英案资产处置小组”,同时邀请了林卫平等5名债权人代表成立吴英案资产处置监督小组,对资产处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014年7月23日,吴英的委托代理人蔺文财以*在吴英出事前曾向其索贿十多万元钱为由,向东阳市*申请*回避。
2014年9月4日,浙江省东阳市*对吴永正、蔺文财涉嫌诬告*做出不批捕决定。两人的刑事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最新进展:
2014年7月11日,浙江“亿万富姐”吴英减刑案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开庭审理,*裁定,吴英从死缓减刑至无期徒刑。
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英,因集资诈骗罪于2012年5月21日被浙江省高级人民*(下称浙江省高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缓刑于今年5月期满,为确定吴英是否符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死缓减刑条件,*决定开庭审理其减刑案。根据浙法公开网公布的浙江省高院(2014)浙刑执字第484号公告,开庭时间为7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审理方式是公开审理。
吴英案的申诉案件代理律师朱建伟介绍,按照法律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期满后将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将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的话,由最高*执行死刑。
终审判决书中认定,吴英被扣押的财产价值1.7亿元。但吴英一方认为该鉴定结论明显偏低,漏计很多资产。
2013年2月20日,吴英家人向最高院提交刑事申诉状,要求依法撤销浙江省高院做出的(2012)浙刑二重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改判无罪,并主张吴英的资产完全可以偿清债务。
根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如果浙江省高院受理上述申诉并立案,应当在3-6个月内做出决定。但朱建伟说,对于这份申诉书,浙江省高院至今未做出受理答复,但也未告知不受理,至今悬而未决,令他们无法采取下一步行动。吴英案还有几个行政、民事诉讼仍在进行中,但目前均无进展。
2015年3月26日,吴英案律师朱建伟、吕海波再赴浙江东阳,与吴英父亲吴永正商议后,决定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浙江省高院等部门提交补充申诉状,吴英案或由此迎来新曙光。
与此同时,3月初,中办国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要求解决发生在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的过程中的司法不公、贪赃枉法等突出问题。而一直饱受诟病的吴英案资产处置工作仍然进展缓慢,吴英案律师指出,东阳官方在本案涉案资产处置上存在诸多不规范甚至违法违规之处,他们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上述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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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13:27
一直没动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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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13:27
吴英案进展:
2007年2月13日:吴英被刑拘
曾因创造“一夜暴富”神话而引起海内外关注的浙江“东阳亿万富姐”吴英,日前被浙江省东阳市*刑事拘留。目前,东阳市*已经着手对吴英下属的“本色集团”进行清产核资,该集团700余名员工已由市*垫付工资,相关处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2007年3月16日:吴英被批准逮捕
经东阳市人民*批准,26岁的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被刑事拘留37天后,于16日被浙江东阳市*逮捕。
2008年2月25日:浙江*受理吴英涉嫌非法集资案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已正式受理了检察机关对东阳亿万“富姐”吴英及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检察机关指吴英及本色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七亿多元人民币,同时被起诉的还有林卫平等七人。
2009年12月18日:吴英因集资诈骗一审被判死刑
金华市中级人民*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09年12月28日:吴英不服一审死刑判决提起上诉
在上诉状中,吴英提出5点上诉理由,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希望二审*依法改判。
2011年4月7日:吴英二审当庭承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浙江省高级人民*在金华市中院开庭,进行吴英案的二审。吴英的辩护律师二审仍为吴英做无罪辩护。吴英当庭认罪,承认此前东阳市*对她“非法集资公众存款罪”的公诉。
2012年1月18日:浙江高院二审维持吴英死刑判决
浙江省高级人民*对吴英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复核。
201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未核准吴英死刑 发回浙江高院重审
最高人民*受理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死刑复核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了全部卷宗材料,提讯了被告人,现已复核完毕。4月20日,最高人民*依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重新审判。
2012年5月21日:吴英集资诈骗案重审改判死缓
浙江省高级人民*经重新审理后,对吴英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4年6月5日,东阳市*牵头成立了由*、*、国土、房管、国资、工商等多部门人员为处置小组成员、副**任组长的“吴英案资产处置小组”,同时邀请了林卫平等5名债权人代表成立吴英案资产处置监督小组,对资产处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014年7月23日,吴英的委托代理人蔺文财以*在吴英出事前曾向其索贿十多万元钱为由,向东阳市*申请*回避。
2014年9月4日,浙江省东阳市*对吴永正、蔺文财涉嫌诬告*做出不批捕决定。两人的刑事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最新进展:
2014年7月11日,浙江“亿万富姐”吴英减刑案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开庭审理,*裁定,吴英从死缓减刑至无期徒刑。
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英,因集资诈骗罪于2012年5月21日被浙江省高级人民*(下称浙江省高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缓刑于今年5月期满,为确定吴英是否符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死缓减刑条件,*决定开庭审理其减刑案。根据浙法公开网公布的浙江省高院(2014)浙刑执字第484号公告,开庭时间为7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审理方式是公开审理。
吴英案的申诉案件代理律师朱建伟介绍,按照法律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期满后将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将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的话,由最高*执行死刑。
终审判决书中认定,吴英被扣押的财产价值1.7亿元。但吴英一方认为该鉴定结论明显偏低,漏计很多资产。
2013年2月20日,吴英家人向最高院提交刑事申诉状,要求依法撤销浙江省高院做出的(2012)浙刑二重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改判无罪,并主张吴英的资产完全可以偿清债务。
根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如果浙江省高院受理上述申诉并立案,应当在3-6个月内做出决定。但朱建伟说,对于这份申诉书,浙江省高院至今未做出受理答复,但也未告知不受理,至今悬而未决,令他们无法采取下一步行动。吴英案还有几个行政、民事诉讼仍在进行中,但目前均无进展。
2015年3月26日,吴英案律师朱建伟、吕海波再赴浙江东阳,与吴英父亲吴永正商议后,决定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浙江省高院等部门提交补充申诉状,吴英案或由此迎来新曙光。
与此同时,3月初,中办国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要求解决发生在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的过程中的司法不公、贪赃枉法等突出问题。而一直饱受诟病的吴英案资产处置工作仍然进展缓慢,吴英案律师指出,东阳官方在本案涉案资产处置上存在诸多不规范甚至违法违规之处,他们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上述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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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5 13:27
一直没动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