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05 05:3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30 15:06
如今的人们大多很长寿,五十多岁通常离死亡还远。也许事主本人得了大病,也或者她的心很细,想防患于未然,就想立下遗嘱,免得儿孙为了争夺财产成为仇家。她完全可以按照自己心思写下遗嘱,到公证处公证过就具有法律效应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30 15:04
如果财产比较多早立遗嘱还是很有必要的,可以自己写好,然后去公证处公证即可。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30 15:05
您好,是否有必要由您自行决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30 15:07
有必要,因为意外和明天不知道哪一个先来。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30 15:06
觉得没有那么早立遗嘱,因为我觉得只要自己身体好,而且够年轻,我觉得就没必要,我得如果自己想去力的话,就去律师事务所,自己办理一份让律师帮你参考,我觉得这样会比较保险,而且也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