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背信罪不构成盗窃和毁损?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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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3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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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4 01:43
中国*网站5月12日发表最高人民*、*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下称《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细化了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中相关证券、期货的犯罪构成,新增加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以及“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同时对刑法中现有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原虚假财会报告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原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给出了更为明确的量刑标准。[1]
特点
立法层面
背信犯罪的主体和量刑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在背信犯罪中,“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最高刑七年;“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犯罪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最高刑七年;“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犯罪主体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高刑七年;“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犯罪主体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最高刑十年。
其他经济犯罪的最高刑期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有些严重经济犯罪(例如贿赂犯罪)的最高刑还包括了死刑。与之相比,“背信”犯罪的处罚毫无疑追问没有答完呀
没有答完呀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4 01:44
因为背信,只是,信誉问题,你盗窃,和损坏,是真正的罪名。可以离安,背信,可以说成是诈骗,不能说成是背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4 01:44
关于背信罪本质的争论主要有滥用权限说和违背信任说两种基
本观点,前者主张背信罪的本质在于滥用法律上的代理权,后者主张背信罪的
本质在于违背他人的信任、信赖关系乃至诚实义务而侵害其财产。由于两者各
具优点,又各有不足,因此,学者们在这两种学说的基础上提出了种种“修正
的学说”,如:限定的违背信任说、违背信用的滥用权限说、处理事务说,意思
内容决定说、折衷说。对背信罪本质的论争直接影响到各国刑法中对背信罪的
表述。背信罪一般由主体、主观要件、行为、结果四部分构成,关于每一构成
要件的研究也十分深入。在主体部分,主要争论问题在于对“他人事务”的理
解上;在主观要件部分,主要争论点在于构成背信罪除故意这一要素外是否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4 01:45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是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而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总体来讲,背信罪是公开行为而盗窃罪是秘密行为,它们有严格的区别。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4 01:45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