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么应诉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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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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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9 21:50
应诉纠纷案件的方法如下: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2、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如果由律师代为诉讼,要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3、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4、收集、提交证据,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5、按时参加开庭;
6、法院的裁定、判决出来后,如果不服,要及时上诉,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天,判决的上诉期限的15天,从接到裁定书、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
法院司法程序如下:
1、诉讼阶段,准备好诉讼所需要的相关材料,书写诉讼状,如实把事情的经过用书面形式表述;
2、受理阶段,法院会对述求进行查验,符合受理标准的,依照法律规定程序,法院决定对此立案;
3、审理前准备阶段,法院会给被告发放传票,传唤被告,这期间可以互相拿出相关证据,期间双方可以调解;
4、开庭阶段,法院正式受理,进行对此事的调查,双方的辩论,以及评议到最后的宣判。
综上所述,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起诉的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身份证明,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期开庭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