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金融法概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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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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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3 11:07
一、我国*银行发展现状
(一)*银行发展的现状及分析
伴随建行、交行、中行的成功股改上市,我国的银行金融体
系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股改后的银行不仅要面对央行、
银监会及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而且银行经营层面临更强的
双重约束:*约束和效益约束。如何发挥手中现有的*工
具,对逆经济周期进行*并维持金融稳定是当前央行面临的
一个核心问题,也就是央行的定位问题。
目前央行掌握的*工具,较多的是体现在总量方面,结
构性*工具较少。虽然最近惩罚性定向票据的发行显示了出
央行*工具正在日渐多元化、丰富化,且不需*的批准,
但*成本也不可忽视。在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
央行作为金融稳定的维护者和最后贷款人,已经通过注资、再
贷款、票据发行等手段承担了巨额的金融系统性不良资产。在
金融*改革的过程中,虽然在严格的“一行三会”分业监管下
使不良资产的状况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但是大量的不良资产却
被各类金融机构转移到央行,造成了央行不仅需要承担大量的
改革成本,同时使央行的*受到不同环节、不同渠道的对冲,
无形中削弱了央行的*独立性、主动性和时效性,造成了央
行货币*职能和金融稳定职能之间的背离。
(二)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发展现状及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的领导下,
制定和实施货币*,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据此可以看
出,*银行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是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管理金
融业的行政职权;另一方面拥有资本,可以依法经营某种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条规定:要求赋予中国人民银行以独立
制定和执行货币*的自主权。同时在其他条款中又规定:“中
国人民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对金融业实施监管要置于国
务院领导之下;人民银行对*作出的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
机构融资的决定有履行的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只享有一般货币
*事项的决定权,对于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及汇率等重大
*事项只有制定权和执行权,但最终决策权属于*。”这
些问题导致了*银行和*的宏观经济目标不一致,甚至在
严重冲突的情况下,无法保持币值的稳定,无法制约*对过
热经济决策的倾向。1995 年《人行法》确立了央行的地位、权限
和职责,并明确规定央行独立于财政,独立于地方*,并且不
允许对财政透支,不允许直接认购和包销*债券,不允许向
地方*、各级*部门提供贷款。这条法律的颁布在一定程度
上又加强了*银行的独立性。
二、我国*银行独立性地位的现状
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的我国央行的特点是:既有独立的一
面,同时又缺乏充分的独立性,属于“相对独立”。
(一)独立性的表现
我国央行在法律和组织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并且随着改
革开放的推进及市场经济的发展,独立性在不断加强。1983 年
*授予了央行履行其职责所必须的权利和相对独立性。
1995 年在法律上确立了央行的地位、权限和职责,明确规定了
央行独立于财政和地方*,并且不允许对财政透支,直接认
购和包销*债券和向地方*、各级*部门提供贷款。
1998 年*对央行实行管理*改革,撤销省级分行,改按
经济区设置九大分行,以上措施从法律及组织上逐步加强了我
国央行的独立性。2003 年4 月,十届全国*会议通过了成
立银监会的决议。银监会的职责是分担了原来由央行承担的金
融监管的职责,使央行不需再分心考虑银行的安全及自身监管
的责任,可以专门履行货币*职能,并根据整个宏观经济的
需要来制定和执行货币*,决定利率和货币供应量,因此央
行的独立性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二)独立性不足的表现和加强我国央行独立性的必要性
由于各种历史、现实的原因及条件的*,我国央行的独
立性仍然没有达到独立行使货币职能所需的水平,央行在*
面前的独立性仍旧较小。从其性质上看,我国的*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首先是国家行政机关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进行
金融行政管理和*国民经济的工具;其次它又是一个特殊的
金融机构,统领全国金融业并履行*银行作为银行的职能。
从与*的关系上看,它既不像美国、德国的*银行完全独
立于*,也不像法国,韩国等完全受*领导。其总行在国务
院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实施货币*、发挥职能,这种状况决定
了中国人民银行拥有“独立而又不独立”的法律地位,从而导致
了我国的*银行在职能、组织、人事、经济等方面欠缺独立性。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独立性不足。央行的法律地位低,在组织上隶属于国
务院,仅“在*的领导下相对独立”。所以在很多时期,央行
仍需服从*的指导,不能完全随经济形势而履行其应有的
职能。
2.人事独立性不足。*部门、金融机关在央行*机构的
人事渗透过多,使其产生行政的依赖性和缺少广泛的代表性。
人事的渗透问题导致了*银行在许多方面的决定带有了强烈
的主观色彩。
3.职能独立性不足。货币*的决策权集中于*,央行
缺乏应有的决策自主权,所以只有执行权。这些原因产生了央
行维护币值稳定和*的刺激有效需求而导致的通货膨胀之
间的问题。
4.经济独立性不足。人行法规定央行的财务和资金是独立
分开的,不对财政,*部门进行融资,不受地方*的干预,但
却没有具体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不可能切断央行与*
部门的资金关系,所以其独立性经常受到来自财政、地方*甚
至商业银行的干涉和影响,迫切需要尽快加强央行的独立性。
三、增强我国*银行独立性的建议和措施
我国的宏观经济稳定性差,但央行不能自主灵活地运用货
币*,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灵活地调节利率和货币供
应量。我国*银行的独立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也损害了经济
的发展,所以应该尽快增强*银行独立性。
(一)加强*上的独立性,赋予*银行货币*的决策权
*上的独立性是指可以自由独立地制定货币*目标
和运用货币*工具,即具有目标独立性和工具独立性。《中国
人民银行法》规定的货币*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
此促进经济增长。为实现这一目标,*银行采取了一系列的
措施,1996 年成功地实现了经济“软着陆”。随后*银行又相
继运用了利率手段,取消了贷款限额控制,调整了法定存款准
备金率等*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具备了目标上的独立性,但是目前制约
我国央行独立性提高的主要瓶颈是中国人民银行没有货币政
策的决策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只有
部分决策权,一般事项自行决定,重大事项需报*批准。货
币*委员会仅是咨询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宏观
经济*目标,讨论货币*的制定和调整、一定时期内的货
币*控制目标、货币*工具的运用、有关货币*的重要
措施、货币*与其他宏观经济*的协调等涉及货币*的
重大事项,提出制定和实施货币*的建议。但从世界范围来
看,把稳定币值作为*银行首要的或唯一的目标并取得较好
的国家的央行的法律地位一般都很高,独立性很强。所以如何
按照自己的意图制定和实施货币*,不受任何人、任何部门
的干预和影响,仍然是将来中国人民银行真正实现目标独立性
应该努力的方向。近期,我国可以对已存在的货币*委员会
进行调整,重新界定货币*委员会职能,赋予其货币*的
决策权,从而更好的作好稳定币值的工作。建立一个主要由经
济学领域的资深学者及各行各业代表组成并有货币决定权的
货币*委员会。货币*委员会委员的任期应该超过*领
导人的任期,并且两者应适当错开;委员的解聘应该由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来决定,而不是*;应取消*的投票权,只有货
币*建议权。另外,在加强货币*工具的独立性上,可以把
由中国人民银行达标的职责和统计部门计量部标变量的职责
分开。
(二)加强经济上的独立性,处理好与财政部的关系
经济上的独立性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好*银行
与财政的资金关系,这也是*银行独立性的实质和主要方
面。我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的关系已经划分的很清楚,无论在
行政上还是资金上,人民银行都不受财政部的制约,并且《人行
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
销国债和其他*债券。在实际工作中,人民银行不仅必须依
法办事,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杜绝向财政透支和无条件
借款,而且应相应增加有关财政部向人民银行的借款额度、借
款方式、借款期限等相关条款以及违反者的法律责任。人行要
做到既要与财政部密切合作,又要依法保持资金的独立性。
(三)增强*的财政能力,强化*银行独立性的经济基础
我国国家宏观*的实施是依靠财政*和货币*来
实现的,由于当前的财政规模小,财政*不能完全发挥作用,
这就需要货币*的配合。如果*财力雄厚,*银行就可
依据经济的现实状况独立地制定和实施货币*。
(四)增强*银行的*地位,提高*独立性
增强*银行的独立性的最终目标是组织上独立于*,
隶属于全国*,使其免受*短期*的左右,在人事上使
人民银行领导任期与*首脑任期错开,摆脱*短期*压
力影响,保证货币*的连续性。
(五)加强业务上的独立性
*银行的业务应该拥有相当的自主行为。*银行对公
开市场业务,买*债等活动,应该独立地进行操作,不应受到
任何部门、任何人的干预和影响,否则,很难实现货币*的目
标。中国人民银行在业务上的独立性正在逐步增强,为确保其
独立执行货币*的效果和依法监管金融业的公正性,必须严
格界定其业务活动的范围。
(六)成立统一的监管机构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金融发展模式,银监会、证
监会、*分业监管是这一模式的管理*。但是混业经营
是金融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为了适应银行业开放及竞争的需
要,未来的金融业应集中成立统一的监管机构,解决跨行业金
融产品监管权限模糊不清的问题,从而为向混业经营的转变提
供有力保障。
(七)加强隔离整个银行金融系统和行政当局
在*货币当局独立性的带动下,整个金融体系的市场化
是问题的关键。将*银行与行政当局的隔离只是第一步的工
作,更重要的问题是对整个银行金融系统与行政当局的隔离。
国有银行股份制的改造,外资和民营银行的市场引入会加速金
融部门远离行政当局和靠近市场机制的过程。否则,单纯的中
央银行独立性只能是一个空架子,这完全不同与西方以产权明
晰的私人金融机构为主导的金融市场体系。
四、总结
我国金融*改革的核心问题实际上就是央行的定位问
题,而且《中国人民银行法》对央行已有明确定位,“保证国家货
币*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银行宏观*体
系,维护金融稳定”。所以要进一步完善*,理顺机制,加强或
重塑央行的独立性。决策层要加大力度,从*建设和决策制
定的诸多环节,确保央行的独立性,不断减轻央行本不应有的
货币对冲压力,尽量规避央行与地方各级*、各部委之间的
博弈;而央行自身在制定*和组合工具时,考虑的因素也应
更加全面,在正确权衡商业银行双重约束的前提下,通过惩罚
性手段的恐吓效果和道义劝告,积极疏通*传导机制,同时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通过信息共享,共同改善金融生态环
境,引导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树立社会责任观,充分发挥
行业协会的自律功能,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市场退出和保护机
制,从而使金融更加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虽然尚待加强,但无论是*,还
是*银行本身都在努力地采取措施,不断地增强其独立性,
只要假以时日,我国*银行的独立性定会得到很大的提高。
参考资料:对我国*银行独立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