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法律效力的问题,开发商就一栋房子先和一个人签订了预定合同又和另外一个人签订了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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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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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8 23:53
1、开发商签的两个房屋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
2、开发商和A签的合同、开发商与你亲戚签的合同,是属于债权范畴,是平等的。
3、开发商可以选择向A或你亲戚之间的任何一人履行合同义务,即交付房屋,办理过户登记等合同义务。
4、本案中,开发商已经选择向你亲戚履行交房的义务,但可能还没履行过户登记的义务。
5、A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经不能要求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因为开发商已经把房交付给了你的亲戚,开发商已经无法履行向A交房义务,所以A选择向*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过户义务。
6、A向*要求开发商履行过户义务,对你亲戚可谓是釜底抽薪了。一旦*判决开发商向A履行过户义务的话,你的亲戚就会被A起诉腾房,而你亲戚一定会败诉。
7、*的封条可能是A向*申请了财产保全,所以*查封了你亲戚的房(此时,房子应该还在开发商的名下),所以封条是有法律依据的,撕掉封条是会被*以妨碍民事诉讼为由处以司法拘留或罚款的。
8、现在唯一的解决之法,是你的亲戚尽快起诉到*,参加A起诉开发商的案件当中去,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被告是开发商,要求*判决开发商向你亲戚履行过户义务。
9、如果你亲戚在A向*起诉之前,办理了预告登记的话,胜诉的胜算就又增加了一成。
10、*查封后的房子,是不能进行买卖、过户、转让、抵押、租赁等处分房屋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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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8 23:53
你好: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10——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39——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4合同法解释一4——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制定的行*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综上,如果开发商与A之间的预定合同满足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16条之规定,那么他们之间便成立买卖该商品房的合同关系,且是有效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开发商与A成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不得再销售给他人,但是根据合同法解释一4的规定,部门规章不能成为确认合同效力的依据,因此不能因此认定开发商与你亲戚的买卖合同无效,一般可以认为第二份合同也是有效的(你亲戚不存在与开发商恶意串通情形)。这个时候当两份合同都有效的情形,要看房子登记过户在谁的名下,依你的描述你的亲戚是登记权利人,并不存在与开发商恶意串通的情形,因此可以认为房子确定的属于你亲戚。
另外,违约是对有效合同的违反,因此违约是不影响合同效力的。 *帖封条目前来看应该是依据程序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能是A付了房款(至少是部分)但开发商却把房子卖给了你亲戚,导致A向*申请财产保全了 ,至于最终结果如何,要依据*的实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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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8 23:53
最终结果,1赔偿A,房子是你亲戚的。2A不满意房子给A赔偿你亲戚当然是少量的。如果时间隔得久房子涨价了什么的,赔偿你亲戚多少有的商量,A非要房子是拦不住的。吃不了亏,谈不好的话官司难打毕竟是3方的,估计时间会1年左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54
这是个典型的一房二卖的问题,首先看有没有产权登记,如果谁登记了,房子就是谁的;另外即使房屋已经登记在A的名下,你家亲戚仍然有权请求开发商的退款和赔偿;最后,那个*的封条是完全没有法律根据的,贴封条是要有执行裁定的。
PS:如果是正常程序,你亲戚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如果房子已经过户,房子就是你亲戚的,如果房子没有过户或过户到A,那么你亲戚则可以要求其退款,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55
有效,不过还要看具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