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甲、乙均为国有企业,2010年5月,两企业经过多次协商,准备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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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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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01
发起人的人数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发起人。
该公司采用发起设立的方法。必备的文件有:公司章程;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违法之处有:
(1)乙企业以劳务50万元的出资方法违法。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后壁财产作价出资。劳务出资方法不包括在内。
(2)在A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违法。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抽回各自出资30%的约定违法。公司法第92条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或称国营事业或国营企业。国际惯例中,国有企业仅指一个国家的**或联邦*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而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
中国的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资产的投入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就是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的分类 特殊法人企业由*全额出资并明确其法人地位,由国家通过专门的法规和*来规范,不受公司法规范。这类国有企业被赋予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没有经济性目标,也就是说,它们的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像国防设施、城市公交、城市绿化、水利等,应该归入这类企业。这类企业需要由公共财政给予补贴才能维持其正常运行。
国有独资公司由*全额出资,受公司法规范。这类企业以社会公共目标为主,经济目标居次。这类企业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企业和资源类企业,如铁路、自来水、天然气、电力、机场等。从经济学角度,这类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应该按边际成本或平均成本定价,以此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不是谋求从消费者那里攫取更多的剩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02
不知道能不能耽误你的使用。
1、发起人的人数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发起人。
2、该公司采用发起设立的方法。必备的文件有:公司章程;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3、违法之处有:(1)乙企业以劳务50万元的出资方法违法。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后壁财产作价出资。劳务出资方法不包括在内。(2)在A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违法。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3)抽回各自出资30%的约定违法。公司法第92条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