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23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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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08:17
如果确实是学生弄坏了学校的财物,是应当赔偿的。不过,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这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学生的家长承担。学校应向跟家长索赔,可以让学生传话给家长,但不能向学生索赔。学校无权不让学生上课。首先,如前所述,赔偿责任应当由家长承担而非学生,学校不能因为家长的责任而惩罚学生,在这个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中,学生是局外人。其次,学校也负有教育学生的责任,学生不向学校履行责任不是学校拒绝履行责任的理由。关于赔偿的数额,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学校主张的赔偿数额也应当拿出依据,比如购货*,采购清单等。如果学校索赔数额过高且无合法依据,家长可以拒绝赔偿,要求学校向*提起民事诉讼,由*裁决。如果学校以学生不赔偿为由不让学生上课,家长可以去教育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