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11:0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5:38
*幼女已经是天理难容,如果自己是公职人员,在判刑的时候,还要罪加一等。
据新闻报道,湖南的一个男子因为自己的女儿被*,所以去*报警,他跟派出所的人说,他女儿被好多个男的用不同的方式胁迫,被他们实施了*,在*他女儿的人员当中,还有两名公职人员。
受害女子周某本来是在家里做作业的,但是她同班同学王某把她给骗到了ktv。在ktv的几个人当中,为了让她屈服于他们,对她进行恐吓、威胁。可能怕被打,所以周某也只能任何他们摆布。而且周某在被这些人性侵之后,身体和心理都遭受了很大的创伤,后来在一家精神病院呆过一段时间,后来因为家里经济不行,最后还是出院了。
我觉得这是一件让人愤恨的事情,未成年人本来就是弱者,却时常遭到社会的欺凌?以后对于胁迫和*迫未成年人做一些不当的事情,或者强迫她和一些男子发生性关系,对于这样的行为,一定要严厉的惩罚。小女孩受到的伤害真的太大了,要是从悲伤的情绪走不出来的话,一辈子就被毁掉了。所以你们自己家里也有女儿,如果你们的女儿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们作何感情?所以,做人要学会换位思考。
而且这个事件当中还有两名公职人员和一位快要当妈妈的孕妇,作为公职人员,你的素质和思想觉悟应该比普通人高,但是你做的事情却比禽兽都不如,如果在判刑上面,应该罪加一等,这样才有震慑的作用,让其他想犯罪的人不敢犯罪。作为一名孕妇,你自己也要做妈妈了,如果你的孩子将来也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作何感想?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5:38
奸幼女。是天理不容的事必须拿法律审判他。尤其是公职人员必须法律。走法律程序判他。因为他的身份。有知识的人受过教育的人。做出无法的事情来。必须判决。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5:38
这个已构成犯罪应该是法办,两名公职人员应该是从重判刑,决不允许故息罪犯。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5:39
依法处理!!!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