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支出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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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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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1:35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即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1:36
根据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其他包括捐赠、招待、广告、宣传、职工福利、职工教育均有比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