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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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0:08
是指职工作为公司股权的持有人将其所享有的部分股东权利,通过信托的方式,委托受托人进行管理的行为。股权管理信托又称之为股东权信托,它体现了职工持股分散持有、集中托管的特点,具有股权集中管理和充分保障股东权利的性质。股东权是基于股东的地位而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其可分为股东的自益权的其益权。股东的自益权是指有股东为自身利益可单独主张的权利,诸如股利分配权、优先配股权、剩余资产分配权等;股东共益权是指股东为公司利益兼为自身利益而行使的参与公司管理活动的权利,包括股东会议出席权、表决权、董事提名权、公司账册查阅权等。作为管理信托管理的目标主要是股东权利中的共益权部分。自益权部分完全由真正的持股人,也即受益人享有。
管理信托是一种典型的股权信托,因为其是以职工股权的实际存在为前提的。在职工持股管理信托方案中,委托人首先是公司法律意义上的股东,享有实际的股权;其次才是将该股权的部分管理权限予以信托,即要从法律上将该股权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让与受托人,至此,受托人成为公司法律意义上的股东,而职工成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东,也是该股权真正的受益人。在此运作模式下,需要明确界定受托人作为公司法律意义上的股东享有哪些具体的股东权利,并且要解决好受托人如何正确代表职工行使并实现股东权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由持股职工与受托人通过及信托合同进行具体、明确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