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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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7:26
1月15日上午10时许,一名女子手持两个硕大的榴莲准备进入火车站安检时被拦下,女子很不解:“榴莲又不是危险品,凭什么不让我带上车?”安检队员解释:“根据《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携带物品》清单规定,榴莲属于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有恶臭、有异味)不能带上火车。”
女子再三表示:“榴莲哪里恶臭了,这么香!你们简直是不懂欣赏!”民警对女子劝说后,女子解释了携带榴莲的原因——她老家在农村,买不到榴莲,来简阳旅游看到有榴莲卖,她觉得特别好吃,想带回去让家人尝尝鲜。
眼看距离发车时间越来越近,来不及办理托运或邮寄,又不舍得将榴莲丢弃。女子在安检通道外,徒手将榴莲扒开,开始狂吃起来。她边吃边对民警说:“你一起吃吧,我也吃不完,丢了好可惜,两个榴莲花了200多元呢。”民警婉言谢绝。女子又邀请其他旅客一起享用,最终她吃完两个榴莲,上火流起鼻血来,所幸顺利进站。
参照《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携带物品》清单规定,民警认定榴莲属于“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作为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之一,榴莲不能被带上火车。
《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携带物品》,其中明确提到:“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除了易燃易爆类、*类、剧毒危险类物品,还有一部分常见物品也属于*携带范畴:“限量携带以下物品: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7:26
1、可以带的,但是建议带榴莲上车前用薄膜或者别的不透气的包装材料多包几层,而且在行车过程中不要食用,因为主要是因为榴莲的气味对于某些人来说就是灾难,实在受不了,所以为了车厢内无异味,还是不要在车上吃。
2.由于榴莲会有坚硬外壳而外壳那些尖锐的刺会伤人,所以带壳的榴莲不可以带上车。
3.铁路部门有明确规定: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是不能带上火车的。由于榴莲散发出的气味会给火车上的其他客人造成不适,因此榴莲原理上是不能带上火车的,但是如果非要带,那么就请大家不要在车上吃榴莲或者在带前做好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