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协议与个人劳动合同有何不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8:44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38
根据你的提问,作如下解答:(集体协议因该更正为集体合同或视为集体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罗列要点)
第五十一条第二款,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综上所述,主要不同在于:
集体合同系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订立,而个人劳动合同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
个人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高于集体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38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二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规定,可见:
1、集体合同订立于工会和用人单位之间,而个人劳动合同订立于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
2、集体合同订立后,对个人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个人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3、对于集体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工会可以作为主体申请仲裁和诉讼。而个人劳动合同中仲裁和诉讼主体是劳动者个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39
《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
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适用集体合同标准”。根据以上规定,当劳动合同的内容与集体合同的内容不一致时,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如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适用集体合同标准,即按集体合同标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