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可否使用异地的公积金贷款买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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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3:08
您好,
职工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符合以下条件:
1.职工或配偶户籍在购房所在城市或工作单位在购房所在城市;
2.所购住房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二、提取材料
若您的情况符合上述条件,可持以下资料到管理部办理提取业务:
1.职工及配偶身份证;
2.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
3.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4.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在外省市购买已取得房地产权证但因办理贷款不能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的,可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及银行出具的证明);
5. 使用住房贷款购房的,还应提供借款合同、贷款人本人签署的同意查询其征信信息的《授权书》一份、还款凭证。
可以通过中心网站等方式了解天津市*发布和调整情况。由于多次拨打您留存的联系方式,均无人接听,无法正常联系到您本人。建议您可以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进行咨询。
希望能对你有用,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