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20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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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1 15:13
驾照扣完12分后15天内可以重新学习。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扣12分情形说明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辆。
2、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4、造成交通事故逃逸,且未构成刑事责任。
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分隔带掉头。
7、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8、车速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1 15:14
驾驶证扣满12分(包括12分),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扣12分的违章情形: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1 15:14
驾驶证扣12分有很多种情况,有需要吊销驾驶证,有不需要吊销驾驶证的。记满12分不等于注销驾驶证,只要正常参加学习考试就可以。驾驶证如果被吊销,根据情况不同时间也不同。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1 15:15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