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21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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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6:08
截至2019年,四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北京市,简称“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全国*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 是中国*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公所在地。
上海市,简称“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上海是中国*党诞生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
天津市,简称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和中国北方最大沿海开放城市。天津位于华北平原的海河各支流交汇处,东临渤海,北依燕山;有海河在城中蜿蜒而过,跨越海河的各式桥梁形成了“一桥一景”的景致。
重庆市,简称巴、渝,别称山城、渝都、雾都、桥都,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首批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重庆是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1949年时,中国*共设有12个直辖市,分别为:南京、上海、汉口(今武汉一部分)、鞍山、抚顺、沈阳、本溪、西安、北平(今北京)、天津、重庆、广州,除北平及天津外,皆为大行政区代管。
1950年10月5日,旅大行署区改为东北大行政区代管的旅大直辖市。
1952年11月15日,南京直辖市降为江苏省省辖市。
1953年7月8日吉林*春市和松江省哈尔滨市升格为直辖市。1954年6月19日,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长春、哈尔滨、西安、武汉、广州、重庆直辖市皆降格为省辖市。1958年,天津直辖市降格为河北省辖市,至1967年恢复。
1997年3月14日重庆市重新恢复直辖市建制。
截至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设有四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6: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特别行政区4种省级行政单位,其中,共有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成立直辖市主要要具备以下条件:
1、明显的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在国内主要城市中经济体量靠前,直辖后能够辐射,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的发展,且应与原有直辖市保持一定距离,例如原四川省重庆市为计划单列市,国内*经济地位较为突出。
2、人口不少于200万人,且是所在区域最大的城市,因为密度人口是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
3、非省会城市优先考虑,且城市和人口规模经济体量综合实力等超越所在省省会城市,长期居省内第一位置,例如原四川省重庆市。
4、省会直辖后本省它城有能力肩负省会职责。
5、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至少达到自足水平,便于往后**。
6、尽量不破坏所在省的行政版图。
适应十八大行政管理*的改革要求,在全国*完成*本轮机构改革后,相应地方*机构改革也将启动,而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的改革,可能会使得全国的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直辖市名单进行调整,其中直辖市的名单可能会增加,此外一些经济总量大的城市,可能相应的级别会升高。
而尽管多年来全国*以及地方*有建议将很多城市升级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的提案或议案,但是具体怎么调整仍待国家研究,目前属于敏感时期。
截至2014年底,中国*地区共有4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其市领导属于正省级,即正部级干部。另有15个副省级城市:包括5个计划单列市,分别是大连、厦门、宁波、深圳、青岛;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分别是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其市领导属于副省级,即副部级干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6: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共有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直辖市是许多国家的最重要省级行政区,此名称主要被中国、朝鲜、韩国、越南等汉字文化圈国家所采用。字面意义,是直接由**所管辖的建制城市。直辖市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国的*、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
拓展资料:
直辖市作为行政单位,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即使在中国,*的直辖市和台湾省的直辖市(“院辖市”)也不同。基本的定义是,一个普通的行政单位(详见特别行政区),面积可以小至一个*、一个市、一个镇、甚至一个村。
不过对于多数国家而言,直辖市最基本要有自己的选举机制,从而选出直辖市的领导人。 中国的直辖市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一样均为最高一级行政单位,因此行政地位与省相同;但是管辖区域与地级市相同,管辖区、县、自治县等。
直辖市的制度源于中华**于1921年《市自治制》中所称的特别市。1930年施行之《市组织法》将其改称为院辖市,在本法中特别市的地方自治权力被大量削减,*自开放直选前皆改由行政院直接派任(官派简任)。
国民*完成北伐统一全国后,先在中华*17年(1928年)颁布《市组织法》和《特别市组织法》,并将全市最高行政机关定名为“市*”、最高*机关定名为“市参议会”;于*19年(1930年)制定新的《市组织法》,将“市”分为院辖市(即原之特别市;日后再改称直辖市)和省辖市。院辖市与省同级,省辖市则与县同级。设置院辖市之人口门槛为一百万人,省辖市为二十万人,但仅有半数院辖市有达到人口标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6:09
四个直辖市是指: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
发展从GDP总量来看,排名是上海、北京、重庆、天津。
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单位,是直属**管理的省级行政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特别行政区4种省级行政单位。
直辖市作为行政单位,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基本的定义是,一个普通的行政单位。 中国的直辖市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一样均为最高一级行政单位,因此行政地位与省相同;但是管辖区域与地级市相同,管辖区、县、自治县等。
成立直辖市主要要具备以下条件:
1、明显的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在国内主要城市中经济体量靠前,直辖后能够辐射,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的发展,且应与原有直辖市保持一定距离,例如原省属时期的重庆市为计划单列市,国内*经济地位较为突出。
2、人口不少于200万人,且是所在区域最大的城市,因为密度人口是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
3、非省会城市优先考虑,且城市和人口规模经济体量综合实力等超越所在省省会城市,长期居省内第一位置。4、省会直辖后本省它城有能力肩负省会职责。
5、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至少达到自足水平,便于往后**。
6、尽量不破坏所在省的行政版图。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6:10
中国四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