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21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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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3:36
“既往病史”主要是指以前曾经患有的比较严重的疾病,而感冒、发烧、急性肺炎等“一过性”疾病则不在此列。另外,体内的主要脏器如心、肺、肝、脾、肾以及胃肠道等如果动过比较大的手术,则需要如实填写目前的恢复程度。 对于没有患过上述疾病的,才应在栏内填写“无”。 你如果是要填体检表,我给你补充以下资料: 举例说明 一、某考生在12岁时曾患肺结核,后经*总医院第二附属医院治疗,在13岁半时确认治愈。这种情况属于曾经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所以,既往病史应填写:“12岁时曾患肺结核,经系统治疗一年半,现已痊愈。” 二、某考生曾于1995年在阜外医院进行心脏房间隔缺损修补术,术后痊愈。这种情况属于主要脏器动过较大手术,所以既往病史中应填写:“1995年在阜外医院做房间隔缺损修补术,术后恢复良好,体育已达标。” 医生提醒 除了“意见”中规定 多数情况不影响 不愿意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主要原因就是担心疾病“暴露”后影响高考录取。其实,除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的可不予录取的疾病外,其他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不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录取时一般是不受*的。 学校可不予录取的疾病 一、严重心脏病,但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却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但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 二、心肌病、高血压病 三、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四、严重的血液病、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五、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六、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其中,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七、结核病,但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除外。此外,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一切肺外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也可以录取。同时,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也是可以报考的 隐瞒病史被录取 难过入学复查关 “虽然招生*上对一些疾病的录取原则放宽了,但考生如果隐瞒病史被录取了,入学后还要复查,到时再发现身体条件不符合‘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招生简章中所明确列出的身体条件,那么将被学校取消入学资格,得不偿失。”钱文红说。 虽然可以被高校录取,但患有某些疾病的人,却不适合就读某些专业,如果隐瞒病史,入学复查时再被查出来,很可能面临无学可上的窘境。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3:36
这个不属于既往的病史,如果是这样的变数就是身体。突发性的那种不可抗拒的病,我觉得这不是既往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