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二审中的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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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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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3:04
民事案件进入二审阶段后,诉讼程序并没有进行完毕,一审判决未发生法律效力,原告、有独第三人当然可以自由决定是否撤诉。
撤诉与撤回上诉不同。撤诉权利归原告、有独第三人行使。当事人撤诉后,终结一个“诉”,当然对于该诉的原审裁判不生效。撤回上诉的权利归上诉人,上诉人既可能是原审原告,也可能是原审被告,也可能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甚至可能是被判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撤回上诉,只是终结了上诉程序。原审判决可能因此而发生效力。
此外,包括*提起抗诉的民事再审程序,原告、有独第三人都有权利提出撤诉。撤诉是贯穿民事诉讼程序始终的重要权利。只不过,它的行使在特定情况下受到一定的*罢了(例如,*依职权主动再审、因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公共利益的*抗诉,撤诉可能损害对方和第三方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