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如何知道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的自付金额?个税师(1+x个税计算)证书面向对象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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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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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8:57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a.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限额扣除;
b.可以选择本人扣或者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如果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发生医药费支出,应分别计算扣除。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疗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医保部门应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