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吗?有效期各是多少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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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3:31
一、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在生活中,人们往往会将借条写成欠条,将欠条写成借条。其实,借条和欠条是有区别的。
二、借条、欠条的诉讼时效:
要看借条写的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两年。如果写明还款时间,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年。欠条诉讼时效是从订立欠条之日起两年内具有诉讼时效。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是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3:32
借条和欠条大致有以下这些区别: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因劳务产生的、因企业承包产生的、因损害赔偿产生的等等。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起诉后,还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主张权利。L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3:32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很高兴为您答疑哦,请您稍后这边律师看一下问题哦。
提问你好
回答借条与欠条的有效期有下列区别:
如果借条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
如果欠条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如果都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则均从还款期限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一般都是二年。
提问我欠别人化肥钱给完了他说没给,欠条都*年了,他起诉了,我该怎么办
回答钱已经还过了是吗
提问对
回答您准备一下还过的证据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提问不说欠条就三年过三年还有效吗
回答如果欠条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欠条的有效期一般是指诉讼时效,对于有还款日期的欠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提问那就是*年的欠条还是有效的
回答不是
欠条诉讼时效已经过了
您在开庭时提出
提问怎么提,麻烦你交我一下,谢谢了
回答开庭的时候提
主张诉讼时效已过